一般公告 / 張貼者 資訊組長
張貼日期: 2019-06-22 19:19:10 點閱:449
一、依據行政院資通安全處108年6月13日院臺護字第 1080179131號函辦理。 二、行政院資通安全處為協助資通安全責任等級A、B、C級公務 機關(構)符合「資通安全管理法-資通安全責任等級分級辦 法」有關資通安全職能評量證書之要求,爰增加開辦旨揭 訓練。 三、參與資安職能訓練且通過評量測驗者,可取得資安職能證 書,評量測驗辦理時間與場地另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