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2-05-09 16:18:16 點閱:156
一、依據國立臺南大學111年4月28日南大視訓字第1110007493 號函辦理。
二、各校資源班若無視障專長教師,亦請儘量派員參加。
三、選送教師資格:本縣各縣立國民中小學(含幼兒園)之特 殊教育現職合格專任教師,自取得特殊教育合格教師證書 後,具備與該合格教師證書所載資料相符之一年以上實際 教學年資。
四、合乎選送資格之現職特教合格教師,檢具報名表件(報名 表、身份證影本、合格教師登記證影本、最近一年考績影 本、學經歷影本及切結書)於111年5月23日(星期一)前由 學校函送本府彙辦,相關資料請寄至本縣特殊教育資源中 心(彰化縣彰化市泰和路二段145巷1號)3樓曹老師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