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公告 / 張貼者 特教組長
張貼日期: 2022-06-07 11:57:25 點閱:109
一、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5月30日臺教國署原字第 1110066829號函轉內政部警政署111年5月13日警署交字第 11101014912號函暨中華民國台灣通用無障礙服務協會111 年5月9日通用公字第220509號函辦理。
二、請基於身心障礙學生出入校園之所需,學校以校園安全為 前提,宜參照上開函文相關說明,以校園安全為前提,規 劃寬限該車輛進出校園相關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