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2-06-08 13:24:42 點閱:147
一、 依據本縣111年度語文競賽實施計畫辦理。
二、 依前開實施計畫第柒點第四項規定:為鼓勵學生踴躍參賽,凡符合以下資格者,為111年度縣複賽種子選手(詳如實施計畫附件2),得免參加校內選拔及初賽,並經學校報名參加該語言該項該組(或高一個組別)縣複賽(即該校不受限該項該組僅能報名1人之規定),國小學生組跨升國中學生組、國中學生組跨升高中學生組,由原畢業學校提醒新就讀學校報名。
三、 本縣111年度語文競賽複賽(國語及閩南語)報名日期為111年8月26日(星期五)至9月1日(星期四),請貴校務必轉知競賽日期及參賽權益。
四、 檢送實施計畫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