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3-04-12 10:01:18 點閱:80
說明:
一、 依據臺中市私立惠明盲校112年3月29日惠明註字第1120200020號函辦理。
二、 該校招生對象為全國各地區(含外島),領有視障或視多重障礙身心障礙證明之學前、國民教育階段學生,另該校已於110學年度增置高職部居家生活服務科。
三、 學校提供完整的教育服務,免繳學費、學雜費。可申請園區內合作之育幼院住宿,亦可採家長接送或申請上下學交通車服務。
四、 詳細報名資格及內容請參閱簡章,倘有相關疑問,請逕洽該校註冊組長,聯絡電話:04-25661024分機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