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公告 / 張貼者 學務主任
張貼日期: 2023-06-16 11:49:54 點閱:110
轉知文化部因應「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10條之1修正條文業經總統公布施行,自112年6月2日起生效,請青少年及學生不要購買黃牛票、販售票券不能加價或以不正方式(例如使用外掛程式)購買藝文表演票券,以免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