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公告 / 張貼者 學務主任
張貼日期: 2023-12-08 09:00:39 點閱:120
一、 依據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112年11月22日國健教字第1120761308號函辦理。 二、 為落實校園菸害防制及維護學童健康,如有查獲非法促銷菸品或供應菸品予學生者,得依違規通報流程函送彰化縣衛生局辦理。 三、 本縣訂有「彰化縣檢舉菸品販賣業者違反菸害防制法案件獎勵辦法」,檢舉人依本辦法規定檢舉之案件,經查證屬實並裁處罰鍰確定後,每件核發獎金新臺幣1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