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0-09-01 17:20:50 點閱:240
一、本案補助對象:
(一)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及經班導師認定家庭突遭變故等三類學生之書籍費及家長會費。
(二)中低收入戶及經班級導師認定家庭突遭變故等二類學生之學生團體保險費(低收入戶及身心障礙學生之學生團體保險費業另案補助,基於不重複補助原則,爰本項排除低收入戶學生)。
二、本案補助金額:
國小:書籍費每學期每人最高新臺幣(以下同)500元、家長會費100元、學生團體保險費175元。
三、申請規定
(一)「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等證明文件,為縮短行政流程,本府開放「彰化縣社會福利管理系統」供學校查詢,以利即時掌握學生身分別及列印證明,無須再由家長至公所申請證明。
(二)身心障礙學生請檢附手冊影本。
(三)請於9/7(一)下班前填好學生基本資料調查表提出申請,交到輔導室彙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