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公告 / 張貼者 輔導室主任
張貼日期: 2020-09-22 15:44:36 點閱:211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9年9月15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090109534號函辦理。 二、申請資格:國小學業成績90分以上之清寒優秀孝親子弟,檢附財團法人弘揚社會道德文教基金會來函及相關資料供參。 三、如對旨揭獎助學金有任何疑義,請逕洽該基金會楊先生詢問(電話:02-22136599)。
四、請詳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