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5-03-11 13:29:40 點閱:34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3月7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40021268號函辦理。 |
二、 |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為強化弱勢族群孕產婦健康,規律產檢並提升孕產相關健康識能,114年度補助22個地方政府衛生局,結合280家產檢院所及相關單位共同推動旨揭計畫,針對高風險孕產婦提供孕期至產後6週之衛教諮詢、關懷追蹤及資源轉介等服務。 |
三、 | 如有符合本計畫收案條件者,請貴校協助轉介予本縣衛生局或參與本計畫之合作單位,俾利提供相關孕期照護服務。 |
四、 | 檢附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函文及本案計畫說明各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