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公告 / 張貼者 輔導室主任
張貼日期: 2021-02-04 14:12:31 點閱:231
一、依據教育部110年2月3日新聞稿、本府109年10月19日府教體字第1090375037號函及本府110年1月8日府教體字第1100006295號函(諒達)辦理。
二、高中職以下學校延後4日開學,110年2月22日為109學年度第二學期開學日,學校協助辦理增辦學生寒假幸福餐券業務。
三、學生2月9日下午1十30分至下午4時及2月17日上午9時至下午4時(學校上班時間)可到學校領取餐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