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公告 / 張貼者 輔導室主任
張貼日期: 2021-09-03 17:29:19 點閱:217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8月27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00104228號函辦理。 二、為強化品德教育課程之內涵,鼓勵各校將品德教育課程納入110學年度「學校總體課程計畫」中推動,並進行部分固定時數或時段之品德教育教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