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2-01-11 17:45:25 點閱:308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1月10日臺教國署學字 第1110001592號函辦理。
二、依據家庭暴力防治法第50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 法第53條等規定,教育人員、教保服務人員在執行職務, 知悉有疑似家庭暴力或知悉兒童及少年有遭受傷害情形, 應立即以紙本傳真或至社會安全網─關懷e起來網站通報 (網址https:ecare.mohw.gov.tw/),至遲不得逾24小 時。學校並應同步通報教育部校安中心,通報後並應由學 校輔導專業人員評估輔導協助事項及連結當地社政主管機 關依法提供服務與保護,以即時保護兒童及少年之人身安 全並維護其權益。
三、請貴校持續關懷學生,避免兒少受虐、性侵害、未獲妥善 照顧(兒少脆弱、危機家庭)、家庭暴力等事件發生,並 利用各種機會(如學校辦理營隊、返校日等時機)提醒同學各種預防觀念,使學生能夠學會自我保護,建立應有的 危機意識;並於寒假期間關懷輔導不間斷,透過電話、社 群軟體(如臉書、班級群組……)等多元管道知悉,倘有 上開情形立即辦理通報。
四、檢附111年春節期間各縣市政府緊急連絡窗口與1957福利諮 詢專線之春節期間通報窗口表供參。
五、請各位師長若發現學生有受虐狀況立即通報,並於假期前叮嚀學生自保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