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2-02-20 19:25:59 點閱:259
1.依據國立高雄師範大學111年2月17日高師大通識字第1111001008號來函辦理。
2.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1年1月13日臺教師(三)字第1100172711號函辦理。
二、貴局(處、署)如有開設教師進修研習相關活動,請依「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進修研習活動使用管理規定(如附件)」確實登錄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https://inservice.edu.tw,以下簡稱教師進修網),以維護教師研習紀錄權益。
三、為保障前年度教師參與之研習時數皆獲得,若貴局(處、署)110年度有辦理但尚未完成研習時數核發之課程,請於111年3月18日前完成核發研習時數予參與課程活動之教師。
四、承上,亦請貴局(處、署)督導轄屬學校完成110年度辦理教師進修研習相關活動之研習時數核發。
(一)所屬學校未結案課程資料,請貴局(處、署)承辦人依下列說明查詢:先至教師進修網以業務帳號登入後,點選左方功能欄之〔統計圖表(縣市)〕,設定110年度時間範圍(110年1月1日至110年12月31日止),再選擇「5.縣市轄下學校單位未結案課程資料」即可下載查閱。
(二)請貴局(處、署)協助函轉轄屬學校以下事宜:
1、如有開設教師進修研習相關活動,請依「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進修研習活動使用管理規定(如附件)」確實登錄於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https://inservice.edu.tw,以下簡稱教師進修網),以維護全國教師進修紀錄權益。
2、各校所開設但尚未完成研習時數核發之課程,請以業務帳號登入教師進修網,點選〔本單位研習課程瀏覽〕查看校內所有未結案課程及開課業務帳號之聯絡方式,以便通知校內各業務帳號承辦人完成結案程序。課程完成結案後,處理狀態應為「名單確認通過」。
3、請學校開設進修課程之承辦人於111年3月18日前完成110年度教師進修研習時數核發,若課程因故未開班或重複登課,請點選〔研習資料管理/上傳〕之功能選項「課程登錄錯誤」,自行輸入理由後刪除。
4、若有研習時數核發相關操作問題,可至教師進修網「下載專區」,點選「Inservice使用手冊」內「業務帳號使用手冊」之「核發研習時數使用手冊」,或致電07-7258600洽詢。
5、倘業務帳號承辦人異動,請切勿交接、沿用前任業務承辦人之帳號,須由新承辦人申請個人之業務帳號後,再E-mail至教師進修網inservice@nknu.edu.tw,提供未結案課程之「研習課程代碼」、「研習課程名稱」、「(新任)開課人員姓名」及「(新任)開課人員業務帳號」,以利其協助課程移轉作業。
6、教師進修網「業務帳號燈號訊息服務管理」功能,已針對同一學校/單位內當年度所有課程未按時結案累積滿五堂者,以紅燈警示並暫時關閉該單位課程登錄功能,以提高研習承辦單位於活動辦理完畢後核發教師研習時數之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