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2-03-04 16:54:34 點閱:184
一、依據本縣111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身心障礙類) 學生鑑定及安置作業工作計畫暨本縣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 就學輔導會心理評量小組專業證照分級制度實施要點辦 理。
二、旨揭系列研習分三大主題共6場次,日期、時間及主題課程 如下,地點皆於本縣特教資源中心(彰化縣彰化市泰和路二 段145巷1號),每場次全程研習完畢,本府同意覈實核予各 場次研習時數4小時。
(一)測驗結果解釋與應用-魏氏兒童智力量表(第五版)資料分 析與應用 1、【E1場次】111年3月30日(星期三)上午9時至12時10 分。 2、【E2場次】111年3月30日(星期三)下午1時30分至4時40分。
(二)感官與生理障礙(含身體病弱)學生篩選與鑑定及案例分 析 1、【F1場次】111年3月10日(星期四)上午9時至12時10 分。 2、【F2場次】111年3月11日(星期五)上午9時至12時10 分。
(三)情緒行為檢核實務-自閉症與情緒行為障礙類之篩選檢核 工具 1、【G1場次】111年3月9日(星期三)上午9時至12時10 分。 2、【G2場次】111年4月1日(星期五)上午9時至12時10 分。
三、請貴校依研習計畫指派貴屬人員參加,並惠予指派人員公 (差)假登記。
四、教師參與研習者請逕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 (http://special.moe.gov.tw/)項下報名,並請留存正確 之電子信箱及自行留意錄取與否。
五、注意事項: (一)研習場地停車位有限,若車位已滿請於周邊另尋合法停 車位,建議參與研習教師多利用大眾交通工具、汽車共 乘、機車或MOOVO智慧運具系統方式參加研習;車輛請勿 於學生放學期間進出校園以維護學生安全。 (二)敬請參與人員全程戴口罩,倘研習前有中央流行疫情指 揮中心所規定之不得參與活動者請勿參與本次研習,如研習中臨時出現身體不適情況請告知工作人員,並配合 防疫措施。 (三)旨揭研習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最新規定滾動修正, 欲報名研習之教師請密切留意本府公告之最新訊息。
六、研習聯絡人:本縣特教資源中心鑑定安置組呂崢嶸老師, 聯絡電話:04-7273173分機542。